藝人賀一航欠稅八百多萬元遭裁定管收三個月,經多次溝通還款計畫後,昨天請出一家娛樂公司總經理當保證人,並提出一年內分十二期歸還計畫後,台北行政執行處在傍晚同意停止管收,立即釋放賀。

賀一航滯納一九九七年至二○○七年等年度綜合所得稅及二○○○年至二○○四年等年度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等八百一十二萬餘元,因他在八月初涉及吸毒、召妓疑案,被台北行政執行處認為他有錢卻故意不繳欠款,符合管收條件,八月十七日向法院聲准管收三個月。

賀一航管收後,數度提出還款計畫申請停止管收,包括請友人提供現金存款擔保等,但台北行政執行處認為並無法確保履行義務,不同意他的還款計畫,繼續管收。

昨天,賀一航再提出停止管收申請,台北行政執行處將他從看守所附設的管收所提至該處協商清償稅款計畫,賀原本承諾每月還款不低於七萬元,未獲同意。再度協商後,賀在傍晚同意執行處版本,承諾按月將收入全數扣除生活必須費用後全數清償欠款,並在一年內分十二期清償完畢,同時提供保證人,執行處審核認為已達停止管收條件,立即釋放。

看守所指出,賀一航下周一將返回北所拿回他在所內物品。賀一航從北所一放出來,立刻接下年代「新聞面對面」節目通告,他與未婚妻的通告費用為六千六百六十六元;他受訪時承認很開心,十二月廿七日與未婚妻Judy的婚宴禮金,一定交出一半繳納稅金,往後每個月收入也得再繳入國庫。

賀一航待在北所期間,兩鬢斑白,明顯瘦了一圈。他說,與前總統陳水扁住在隔壁房,兩人少有互動,但都知道彼此身分,他甚至拿阿扁的遭遇來當作心理建設。他說:「陳前總統貴為總統,都關兩年多了,我這樣算什麼?」他還透露,由於身為知名人物,在北所裡還有「副總統」的稱號。

賀一航的未婚妻Judy在管他管收期間每天花兩小時搭公車轉捷運,為他送飯菜,因而賀一航說,在北所時發誓不再犯錯,沒有做到的話,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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