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離婚的陳威陶和王靜瑩,又為房事問題再上法院,兩人原住的台北市逸仙路房子,陳威陶想向她買回,但是價錢還沒談妥,雙方進行協商,最後王靜瑩流淚離開。
綁著馬尾,穿著白色合身洋裝,配上黑色馬靴,藝人王靜瑩和陳威陶離婚之後,兩人又在法院碰面,這次要談的是,在台北市逸仙路上,曾經是兩人愛的小窩的房子歸屬問題。
陳威陶面色凝重,馬上離開,王靜瑩刻意避開媒體,打算從別的出口離開,幾個小時的協商,原本自信滿滿的王靜瑩,卻是哭著離開。
只用趕時間回答記者問題,兩個人爭執的房子,王靜瑩說,登記在她名下,每個月還要繳兩萬多的房貸,陳威陶認為,當初只是借名登記,房子本來就是他的,只願意出4千4百萬,把房子買回,用買賣方式和解,這場已經打了兩年多的,房子官司,還沒有結果,這次又沒有達成共識,恐怕還要再拖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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