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王己由、洪秀瑛╱綜合報導】

王靜瑩和前夫陳威陶打房屋官司,法官力勸和解不成,5日以不公開方式進行協商庭,兩人都到場。兩小時協商中,兩人對買賣金額約4千多萬有初步共識,但細節談不攏,她最後含淚離去,氣得大罵他「過分」,和解不成,法官將再開庭。

兩人昨到台北地院出席協商庭,開庭前面對面坐,毫無互動。據知,王要求陳「先給現金1900萬,其餘分期付款,但必須提出抵押證明」,陳則要求「先把房子過戶給他,他向銀行借貸1千多萬再給她,其餘金額分期付款」,但他提不出抵押證明。

王透過友人說,講「過分」是覺得氣憤委屈,房子明明是她的,法官卻拖兩年多不結案,「如果你(法官)是我,你會怎麼做?」友人酸說,「陳不是有錢人嗎?現金1900萬都拿不出來,還要先過戶給他,很瞎,那她把房子賣給別人就好,何必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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