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陶小媚縱火造成兩死,前夫毛誌賢昨天說,他懷疑小孩非自己骨肉,當晚就發生奪命火警,如今確定是前妻犯案,心裡很難過,現在一切交給法律。

毛誌賢說,他與陶氏結婚後,只在越南行房過一次,回到台灣後她不僅拒絕求歡,連牽手都不願意,十餘天後娘家打電話來通知她懷孕,帶她到婦產科檢查卻發現受孕時間兜不攏,讓他起了疑心。

此外,毛誌賢說陶氏顧自家店時,經常有人在地板上撿到錢,直到案發後檢警在她的皮包內起出兩萬餘元,才驚覺她偷錢。

毛誌賢說,案發當晚曾詢問:「孩子是誰的?」她淡淡答說:「你的。」火警後全家就懷疑她涉有重嫌,她也被安置到中途之家,直到孩子生下來檢驗DNA確定非他親生,陶氏怕無法留在台灣不願離婚,經牧師、移民官不斷勸說才勉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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