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港星陳冠希不雅照風波發燒,台灣女星蔡依林也被影射捲入其中,網路更是流傳疑似蔡依林的假淫照,照片中女主角其實是拍攝內衣廣告的網拍模特兒-洪惠蓉,但網拍女模洪慧蓉不滿,被壹周刊和蘋果日報惡意引用、影射動作鹹濕,一狀告上法院。現在士林地院審理判蘋果和壹周刊敗訴,得賠償50萬。

她不是蔡依林,而是網拍模特兒洪慧蓉,照片乍看很像Jolin,就連蔡依林的緋聞男友錦榮看了,也難得冒出中文。模特兒錦榮:「不好意思。」
這張照片有整整2年讓洪慧蓉身心受到傷害,因為2008年蘋果日報和壹周刊報導,蔡依林假淫照事件,使用模特兒洪慧蓉的內衣廣告照,還影射動作鹹溼挑逗等等用字,讓她相當不滿,一狀告到法院。網拍女模律師劉志中:「她(洪慧蓉)是非常難過的,非常生氣啦,說到這個事情她(洪慧蓉)還是會掉眼淚。」
律師透露,這張照片不但讓洪慧蓉被迫丟了工作,連身邊的朋友,都因為平面報導,質疑她的私生活。
傳播學者方蘭生:「媒體報導了以後,尤其特別台灣媒體這種侵犯個人隱私,甚至於人權甚至於造假這種東西,這個已經是相當氾濫了,不但影響個人媒體的專業形象,同時這種吃官司的機會也很大。」
審案的士林地院認為,兩家平面媒體明知洪慧蓉不是公眾人物,卻用偏激誇張文字損害名譽,判賠50萬,並登報道歉,當初因為港星陳冠希不雅照風波,蔡依林也被影射捲入其中,現在水落石出,事件主角鬧上公堂,不過蘋果、壹週刊不服,將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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