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前年10月,台北縣王姓中年婦人與男友黃聰吉口角衝突,爭吵過程中,黃手拿著汽油對王婦說,「妳要死,我就先死給妳看」,沒想到王婦突搶走黃某手上汽油瓶,引火自燃,造成全身百分之92的2到3度灼傷,隔年4月王婦死亡,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黃某;板橋地院合議庭認為,黃某不知道王婦會搶走他的汽油瓶,因此判決無罪;可上訴。

檢方當初認為,黃某在可預見,王婦極可能搶走汽油並自焚情況下,竟還手拿汽油出言激怒王婦,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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