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記者吳貴奉/綜合報導】

2010年大陸央視春晚中飽受抨擊的置入性行銷,2011年春晚節目中將不再「犯」,這項消息8日首次獲得今年春晚總導演的陳臨春的證實。

2010年央視春晚收入頗豐,達6.5億元(人民幣,下同),不過由於廣告置入太明顯,質疑聲浪很大。甚至有網友調侃,「看的不是春晚,看的是廣告」。網友列舉置入廣告清單上包括飲用水、化妝鏡、服飾、相機、酒等多種品牌。

有鑑於此,陳臨春指出,「今年春晚絕不會植入(置入)廣告」。同時他表示這不會對廣告收入造成影響,因為廠商會轉向其他節目或時段。

與往年透過招標產生的「我最喜歡的春節聯歡晚會節目評選」冠名商不同,兔年春晚的冠名商是直接透過簽約認購產生。今年獲得春晚冠名權的企業是郎酒集團,它以1.26億元的價格得標,這個金額也創下歷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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