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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一名越南籍女子疑似受到家暴後,離家出走,家屬遍尋不著,沒想到卻發現被轄區員警給私藏起來,憤而向警方檢舉;儘管這名員警供稱是因為同情被害女子,才會好心收留,不過督察單位依違反警務人員交往關係原則,將員警記過調職處分。

中和派出所林姓員警,因為收留來報家暴案件的越南籍女子,兩人交往,爆發爭議。記者:「為何懷疑是那名警察?」陳姓男子家屬:「那名巡官我們跟他很熟,一開始不知道是他,才報警去查,結果發現他(員警),都在她(越籍女子)家進出。」
中和警分局接到家屬檢舉,說自己妻子被林姓員警藏起來,分局督察派出政風狗仔隊跟監,發現兩人關係匪淺,陳姓男子家屬接到通知後,趕來租屋處,林姓員警辯稱自己只是關心,家屬氣得當場昏倒。
中和一副分局長廖東順:「他否認有同居關係,但是跟她有不正當交往,以及那個通聯部分,他都有承認。」
林姓員警後來坦承兩人認識、交往,但沒有同居關係,同時還簽下切結書,以後不會再跟少婦交往,但儘管有切結書,中和警分局仍認定他與當事人,發生不正常交往關係,將他記2小過、調職處分,就是不希望警察形象受到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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