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縣許姓女子因不滿潘姓男友早已有女友,又要求和她分手,在部落格留言,宣稱他不但玩過上百個女人,且染有愛滋病,遭潘某發現並提出告訴,法官審理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許女拘役30日、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38歲的許姓女子和28歲的潘姓男子原為男女朋友,潘某要求分手,許女才發現他早就另結新歡,因此找上了潘某女友的部落格,留言潘某會到中國「找女人」,搞不好已經感染愛滋病;許女也冒用潘某的名義,上網徵求聯誼,還留下其手機號碼。

潘某提出告訴,法官認為許女頗有悔意,衡量她遭拋棄心理受創才會觸法,判處她拘役30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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