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不滿女友提分手,從今年6月開始,多次毆打對方,被害人報警,男子遭到檢方起訴;事後,不知悔改,日前還尾隨前女友,將她強押帶走,囚禁在自己住處長達2個月,最後被害女子謊稱身體不舒服,到醫院看病,向護士求救,報警處理;雖然警方將這名男子移送法辦,沒想到檢方卻以5萬元交保,被害人擔心對方又找上門,只好搬家躲避。

因為不滿分手,男子多次毆打女友被起訴,事後還變本加厲,跟蹤囚禁女友2個月,成為名符其實的「恐怖情人」。記者邵凡軒:「當時女子行經西門町,男子一路尾隨,並且強押帶走囚禁將近2個月,而這2個月以來,兩個人都沒有出門,全部都叫外送餐點。」
記者:「他都什麼時候叫餐點?」餐廳店員:「他都晚上。」記者:「晚上你送這邊送幾次了?」餐廳店員:「3、4次,至少3次!」記者:「他會讓你送上去?還是他會自己下來拿?」餐廳店員:「他會下來拿。」
女子不堪虐待,以胸痛為由急診,趁機向護士求救,才暫時「脫離」恐怖情人的魔掌。沒想到,男子交保後,又大膽跑到對方宜蘭住家,所幸及時被家人發現報警。宜蘭地檢署發言人林慧:「北檢的的確確有跟本署取得聯繫,但是當時檢察官已經在開庭,另外這些聯繫當中,我們也了解到被告的前科,但是我們審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跟刑法的規定,檢察官經過通盤的考量,認為本件並不符合羈押的要件。」
雖然被逮捕,但檢方卻沒有調查前科紀錄,讓這名恐怖情人仍四處趴趴走,被害人只能繼續提心吊膽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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